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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国企法人治理结构的建议和措施

发布时间:2023-03-14 09:36:210

完善国企法人治理结构的建议和措施

完善国企法人治理结构的建议

  1、深度推进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的有机统一

  坚持党的领导是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证,要加强党建引领,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保证企业发展的正确方向。企业应分析总结决策事项清单运行的实际效果,厘清党组织和管理层之间的决策界面,探寻将党组织制度嵌入公司法人治理架构中的更好路子,针对企业特点优化细化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具体职责规范和工作清单,做到简便易行、务实管用,进一步提升决策效率。要充分发挥党建+现代企业制度的功能,促进党的政治优势与现代企业制度的体制优势深度结合,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2、持续提升董事会建设质量

  目前,国有企业及其重要的子企业已基本完成董事会架构的建立并实现了初步运转。下一步,要切实落实董事会职权,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以及决策事项清单开展工作,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管理活动的决策权限。按照“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要求,一方面,进一步落实董事会六项职权,持续优化完善董事会议事规则,保障董事会审核程序的规范性;另一方面,用好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更完备的咨询意见,使董事会向上能更好地对公司股东负责,维护股东权益,向下能充分开展授权放权,激励经理层更高效进行日常管理。

  3、有效保障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

  经理层的主要任务是“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在国企改革三年改革行动成效的基础上,企业不但要维护股东的权益,也要赋予经理层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应进一步明晰董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界限,坚持权利、义务与责任有机统一,规范权力运行,强化责权对等,继续优化董事会向经理层的授权管理制度和经理层向董事会报告制度,不断完善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流程,将落实董事会职权与结合自身特点的授权放权相结合,严格开展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两书一协议”,探索更有效的经理层激励机制和监督评价机制,提升经理层合法合规行使权力的能力,充分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科学合理设置具有一定挑战性的考核指标,从而进一步提升经理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切实发挥外部董事作用

  目前,部分国有企业的外部董事对经营管理决策的参与度仍有待提升,企业与外部董事之间的沟通联络渠道仍需完善。应加强外部董事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外部董事工作报告制度,严格考核评价机制,督促外部董事切实履职。同时,应构建外部董事逐级递推式的培训体系,加强外部董事能力建设,更好地服务于企业发展。企业要探索形成合理的外部董事沟通联络机制,建立完善的外部董事信息管理、召集、沟通、专项报告受理等工作制度,全力配合外部董事开展工作,保障其独立履行职权,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具体措施

  1、建立健全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它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明确公司的权责和管理机制,规范公司内部的各项行为。

  2、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它由股东选举产生,负责公司的决策和管理。监事会主要负责对公司的财务和业务活动进行监督,防止公司内部的违法行为和不正当行为。

  3、加强股东会的作用。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它由全体股东组成,负责对公司的经营和管理进行监督和决策。完善股东会的制度和机制,可以有效地保障股东的权益和公司的长期发展。

  4、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内部控制机制是公司治理结构中重要的一环,它主要负责对公司内部的各项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防止公司内部的违法行为和不正当行为。

  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不在一朝一夕,而在久久为功。国有企业不能因为已经建立了基本的管理体系就能一劳永逸,而应该结合本企业特点推进法人治理机构体系完善走实走深,不断补短板、强弱项,发挥组织架构和制度体系的长处,推动国有企业综合能力持续提升,助力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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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时间:2023-06-29 10:5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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